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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市、区县、幼儿园三级教研工作职责

北京市学前教研室(市早期教育研究所)工作职责

  一、根据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研究幼儿园保教工作中急需解决的共性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促进全市幼儿园保教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定期提供和更新业务指导意见。
  二、进行专题调研,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提供基础数据和相关依据。
  三、创建民主、平等、合作、创新的氛围和教研文化,与基层建立起新型的合作伙伴关系。了解各区(县)教研室的工作情况,指导和评估区(县)教研工作。
  四、提高区(县)教研员的研究及指导能力,使教研员更好地发挥专业引领和支持作用。
  五、参与培养市级骨干教师,打造“名师队伍”。及时推广骨干教师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市级骨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六、开展幼儿园课程建设和课程评估工作。
  七、制定和完善幼儿园保教工作质量标准,参与保教工作质量的评估工作。
  八、根据幼教改革的需要,进行信息整合,每年定期组织信息交流,为幼儿园提供教育改革信息。
  九、表彰和推广市、区(县)、幼儿园优秀的研究成果。

  区(县)学前教研室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幼儿园的分类指导与管理制度,深入各级各类幼儿园,了解掌握本区(县)幼教发展实际。
  二、针对本区(县)幼儿园保教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和科学、规范地指导 ,确保本区(县)保教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三、参与和指导本区(县)幼儿园的教研工作,总结和推广本区(县)幼儿园的教科研工作经验与成果。
  四、创建民主、平等、合作、创新的氛围和教研文化,与幼儿园建立起新型的合作伙伴关系。建立起以园为本的教研机制,保证幼儿园园本教研正确、有效、持续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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