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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卫生厅人员和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卫生厅人员和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的通知
(黑卫监督便函〔2009〕42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厅机关各处室:

  按照卫生部统一部署,我省自2005年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各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遵循“监督牵头,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模式做了大量工作,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2008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转入常态监管阶段。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与血液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8〕18号)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成果,做到力度不减、队伍不散,我省继续保留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仍按照“监督牵头,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模式开展工作,全省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普遍良好。

  2009年以来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接到卫生部转办非法行医投诉举报案件三件,经查三件投诉举报均属实。为防止非法行医回潮,巩固医疗服务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取得的成果,因工作需要,现对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加以调整,并对职责分工进一步加以明确,以便使各处室(单位)加强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取得实效。

  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斌(省卫生厅厅长)

  副组长:索天仁(省卫生厅副厅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成 员:姜相春、周海峰、邢济春、靳万庆、张晓炬、宋 莉、岳 萍、孙希昌、梁法兴、王 平、石 华

  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单位和人员

  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厅卫生执法监督处。成员单位包括厅卫生执法监督、办公室、医政、中医医政、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农村卫生管理、科教、中医科教、计划财务审计、监察室、省卫生监督所。

  主 任: 姜相春

  副主任:邢济春、靳万庆、石 华

  成 员:周海峰、张晓炬、宋 莉、岳 萍、梁法兴、孙希昌、王 平、宁国红、刘彦龙、王裕健、于国俊、辛梓楠、梁飞、张旭、金银、王丹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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