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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常熟发电有限公司#2机组脱硫电价的批复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常熟发电有限公司#2机组脱硫电价的批复
(苏价工[2009]118号)


常熟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2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技术改造后电价调整的请示》(常电财务[2009]3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为减轻污染,改善环境,你公司对#2燃煤机组(1*300MW)进行了烟气脱硫改造,并已通过省环保部门验收,正式投入运行。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规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分,为便于电费结算,确定你公司平均含税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3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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