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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关于2009年加强本溪市信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机制。各银行机构要积极设立中小企业信贷管理部门,建立单独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系统,制定不同于大型企业的分类信用评级标准,调整中小企业信贷准入门槛,对中小企业单独安排信贷计划,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要完善激励机制,对中小企业贷款发放较好且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客户经理给予相应奖励,并建立完善尽职免责机制,充分调动基层银行机构信贷投放的积极性。监管部门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和实际,合理设定中小企业贷款风险监管标准,对中小企业不良贷款实行单独考核。要按照新的金融企业呆账、坏账核销管理办法,对中小企业贷款损失依法及时核销。
  (三)调整信贷思路和营销策略。妥善应对本钢为调整融资结构和降低成本计划发行短期债券及中期票据致使全市信贷空间相对收窄的不利局面,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拓展信贷业务领域,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邮储银行本溪市分行要积极与上级银行协调沟通,做大做强资产业务,主动介入重点建设项目,在加大对地方信贷支持力度的同时促进自身不断发展壮大。
  (四)不断创新信贷服务产品和措施。对围绕“两钢”上下游企业的应收账款,工行本溪分行、中行本溪分行、建行本溪分行可通过办理银行保理业务进行融资,支持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农发行本溪市分行也可通过与工行本溪分行合作推出“企业牡丹金山卡”信贷创新工具的方式,进一步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对资金需求规模较大的重点项目,可采取银团贷款、联合贷款等同业合作模式增强贷款能力,提高服务效率(如沈丹客运专线建设项目,我市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将联合提供20亿元的银团贷款)。各银行机构还要积极探索农业信贷新产品,创新贷款抵(质)押、担保方式,扩大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动产和不动产抵(质)押贷款范围。以桓仁县作为全省林权抵押贷款业务重点推进县为契机,与市林业部门密切配合,着力破解各种制约我市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拓展的不利因素,不断完善资产评估、抵押登记、林权转让和信贷服务等项工作,扩大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开办范围和额度。
  (五)加强信贷环境建设。在完善信贷支持环境建设方面,全市银行机构要坚持在市场经济原则下,探索利用政府行政资源疏通信贷政策传导渠道,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财税优惠政策,增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和动力。
  1.定期召开金融工作座谈会。报告信贷投放计划落实情况,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构建良好的政银关系,形成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合力。
  2.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政策扶持,为金融支持地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协调政府制定具体措施,协助省农村信用联社本溪办事处处置好政府关联类不良资产,加快推进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组建城市商业银行步伐,促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断发展壮大,进一步释放信贷投放空间,有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配合政府加大对地区经济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出台相关政策,减免企业在完整期限内贷款所涉及的评估、担保、公正等中间环节费用,避免重复收费,建立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评价激励机制,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调动银行机构增加信贷投放的积极性。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着力改善辖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努力提升地区金融竞争力和资金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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