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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焦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焦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
(晋政发[2009]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现将《山西省焦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十日

山西省焦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焦化产业是为冶金产业服务的重要基础能源原材料产业,在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财政税收及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立足当前,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确保焦化产业平稳运行,加快结构调整,推进产业升级,同时也为着眼长远,推动焦化产业在“十二五”期间实现跨越式发展打好基础,特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09-2011年。
  一、焦化产业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我省是全国最重要的焦炭生产基地,焦炭产量和外调量居全国首位。自2004年清理整顿以来,山西焦化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巨大成效。全省淘汰落后焦化产能近6000万吨;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上的机焦产量比重达90.6%;重点骨干企业配套了化产回收和污染治理设施。2008年全省生产焦炭8239万吨,约占全国焦炭产量的26%;出口焦炭678万吨,约占全国焦炭出口量的56.5%。规模以上焦化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566.82亿元,利税总额212.75亿元,占全省工业销售收入、利税总额的15.71%和15.61%。焦化产业已经成为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有力地支撑和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了社会就业,为我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焦化产业长期粗放发展积累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一是产能过剩。2008年底,全省焦炭总产能15968万吨,产能利用率不高。二是产业集中度较低。全省270余户焦化企业,户均产能只有59万吨。焦炭产能200万吨以上的只有10户,产能占全省不足15%;三是产业技术水平低。全省290余座机焦炉中,炭化室高度4.3米的焦炉220余座,占76%,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的焦炉不足总数的3%。四是产业布局不尽合理。尽管经过清理整顿,大量选址不合理和落后的焦化企业已被关停,但全省仍有60多个县(市、区)有焦化厂,布局分散的问题依然严重。五是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还不高。2008年,全省仍有约40亿立方米焦炉剩余煤气未实现综合利用而直接燃烧排放。焦油回收率90%,粗苯回收率85%,焦炭副产品浪费问题并未完全根治,化产精深加工尚未形成规模,节能减排的任务还很艰巨。六是环境污染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目前,我省仍有相当一部分焦化企业没有配套建设污水生化处理、煤气净化设施,或虽有设施但不能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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