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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价局、哈尔滨市卫生局关于哈尔滨市急救中心长途转送患者护理费标准的批复

哈尔滨市物价局、哈尔滨市卫生局关于哈尔滨市急救中心长途转送患者护理费标准的批复
(哈价联发〔2009〕7号)


哈尔滨市急救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长途转送患者护理费价格标准正式批文的请示》收悉。为进一步规范救护服务价格行为,满足患者长途转送护理的特需服务要求,根据成本测算及急救中心试运营情况,现对长途转送患者护理费标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长途转送患者护理服务是指为患者提供到达哈尔滨市区以外的地区(含呼兰区、阿城区),或从哈尔滨市以外的省、市、县(含呼兰区、阿城区)到哈尔滨市的长途转送护理服务,其内容包括途中观察生命体征(呼吸、血压、脉搏、体温、意识等)、疾病监控、感染消毒、生活指导、人文关怀等。
  二、长途转送患者护理费按照实际行车里程计算(自患者上车起至到达目的地下车止),每公里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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