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卫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09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李汉杰     联系电话: 63167428
  传  真:63167941   E-mail: lihj@bjld.gov.cn
  北京市总工会
  联系人:康健      联系电话:65592840
  传 真:65125129    E-mail: ldbhb@bjzgh.org

  附件:1.宣传用语
  2.北京市2009年《职业病防治法》系列宣传活动情况汇总表(区县填写)
  3.北京市2009年《职业病防治法》系列宣传活动情况汇总表(企业集团填写)

北 京 市 卫 生 局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 京 市 总 工 会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宣 传 用 语

  (一)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工作.健康.和谐。
  (四)用人单位是防治职业病的第一责任人。
  (五)防治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
  (六)主动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共同防治职业病。
  (七)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八)加强群众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九)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杜绝不安全的操作行为。
  (十)配置有效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预防职业安全卫生事故。
  (十一)改善作业环境,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
  (十二)保障劳动者健康,促进稳定就业。
  (十三)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四)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职责。
  (十五)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十六)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体制。
  (十七)建立职业卫生三方机制,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通力合作防治职业病。

  附件2:
  北京市2009年《职业病防治法》
  系列宣传活动情况汇总表
  (区县填写)

           区县: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