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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09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3.《职业病防治法》公益广告宣传
  2009年4月21日至5月21日,在本市部分线路共100辆公交车内及车身设置《职业病防治法》公益广告,宣传介绍有关法律及职业病防护方面的知识。
  4.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活动
  从2009年4月15日至5月15日,在《北京晚报》、搜狐网、北京卫生监督网开展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为重点,以提高广大职工(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为目标的职业卫生知识竞赛活动。各区县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积极组织好辖区内的厂矿企业负责人及职工(农民工)参与活动。
  (二)区县宣传活动
  1.主题宣传日活动
  2009年4月25日(星期六),为北京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主题宣传日。各区县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总工会要联合在主题宣传日当天开展宣传、咨询、普法活动,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展开。
  2.职业卫生知识巡回展出
  从2009年4月起,各区县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进厂矿、工地巡回展出活动。活动应以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小册子、开展现场咨询等形式进行。
  3.主题宣传画进企业
  各区县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将卫生部统一下发的宣传周主题宣传画发放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并要求企业在显著位置张贴。
  4.职业卫生大型公开课
  2009年4月,各区县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根据情况举办1-2期职业卫生大型公开课,邀请中小企业领导及职工代表参加。公开课以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职业病防治先进企业事迹、典型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为宣讲主要内容。
  (三)企业集团(总公司)宣传活动
  2009年4月,各企业集团(总公司)要积极开展本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在工地、厂矿生产作业场所等显著位置,悬挂职业病防治主题宣传用语横幅、张贴主题宣传画,在厂(场)内设置宣传展板、板报、专栏园地,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等,营造企业职业病防治宣传氛围,构建健康、和谐的生产工作环境。各企业集团(总公司)要积极举办领导干部培训班,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领导干部依法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组织职工参与《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积极组织开展班前安全生产会学习职业病防治知识活动,提高广大劳动者维护健康权益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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