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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妇幼与社区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4、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落实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在醒目位置张贴老年人优先标识。提供免收挂号费、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服务。对北京市户籍、年满60岁的老年人实行“三优先”服务,对无社会养老保障的老年人每年提供一次免费体检服务。各区县要重视总结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老年人在社区首诊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及时汇总相关数据,总结经验并及时上报。
  (三)完善绩效考核,提高工作效率。
  1、加大社区卫生工作三级绩效考核力度,按照全年工作重点,修订完善市级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方式。根据社区卫生工作领导组织机构的调整,对市级绩效考核的方式、方法进行调整完善。
  2、委托卫生系统外第三方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将群众是否满意和行业主管部门对社区卫生工作的评价作为对各区县、各机构社区卫生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3、督促各区县卫生局规范和细化对机构、对个人绩效考核方法,体现奖优罚劣。
  4、鼓励和引导按照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大绩效工资占总收入的比例,提高从业人员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四)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管理。
  1、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职能,严格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对照市卫生局下发的社区卫生各项规章制度,细化管理要求,强化岗位责任制,切实保证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
  2、市、区县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应加强与市、区县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等业务指导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逐步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格局。
  3、加快社区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做好新社区卫生信息系统项目的业务需求调研、推广与应用。完成在三个试点区试运行工作。做好社区卫生信息系统在全市推广应用的准备工作。加强日常信息、统计报表的报送、统计和汇总分析,做到报送及时、准确。结合2009年社区卫生新信息系统建立工作和居民社保卡的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健康档案的电子化、网络化工作。
  (五)强化队伍建设。
  1、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者能力建设,采取分类分批形式,重点针对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人员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完成1200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的干部岗位培训,以适应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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