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坚持实事求是,注重效益的原则。学校标准化建设要以实用、管用、够用,保障基本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的实施为前提,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投资的使用效益。既要注重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等办学条件改善,又要注重教师队伍、管理水平、教育教学改革、校园文化等教育教学质量的内涵建设。
三、工作目标
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2008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2009年全面启动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用3-5年的时间使全市普通中小学全部达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实现基础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师资结构更加优化,学校管理更加规范,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实现中小学办学条件的基本均衡。通过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全市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使学校设置布局合理,选址科学安全,校舍建设符合标准,周边环境优良,设备设施和图书配备达标,信息化水平提升,办学经费得到及时足额保障。要努力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通过学校标准化建设,使教师配备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教师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等更加合理。
(三)加强学校管理,促进中小学规范发展。通过学校标准化建设,使全市中小学在规划建设、设施配备、教学管理等方面逐步规范,促进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办学质量。通过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学校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公平的需要;是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基本均等的受教育条件,科学合理配置基础教育资源的必然要求;是贯彻《
义务教育法》,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实现教育基本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办好每一所学校。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超前部署,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要。要将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市政府确定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发改、教育、财政、人事、土地、建设、规划、税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相关工作的调度、协调。各区县、高新区也要明确相应的领导机构,组建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责任,加强协调,落实资金,确保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