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集性病例的标本:每县(市、区)至少采集1起聚集性疫情标本。
-聚集性病例标本为粪便1份和血清1份,病例父母按每例病例1:2比例采集粪便各1份,病例同村或同托幼机构的7岁以下儿童按每例病例1:3~5比例采集粪便1分;每例病例对应的密切接触者或同村(托幼机构)的标本人群约采集5~7人。
-病例标本的送检要求同住院病例要求。每例病例必须填写个案调查表、手足口病例标本送检登记表,每县(市、区)填写一栏登记,连同标本一起送检。
-密切接触和共同暴露人群填写《手足口病病例密切接触者采样采样登记表》。
4、疫点消毒处理情况
是否严格按照《疫源地消毒技术规范》对辖区内的疫点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5、手足口病健康教育及宣传工作落实情况。
三、督查方式
听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情况汇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方式,对医务人员进行相关知识提问,查阅相关资料,到患儿床旁进行诊疗工作指导。
四、有关要求
㈠督查组各成员在组长统一领导下,高度负责、严肃认真,扎扎实实做好各项督查工作。
㈡督查组对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指出,及时反馈,同时要认真如实填写《山东省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情况督导检查表》(见附件)。
㈢督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进行反馈。
附:山东省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情况督导检查表
单位: 督查时间:
序号 | 重点工作 | 工作要求 | 督查内容和方式 | 督查情况 | 整改意见 |
1 | 组织领导及工作部署 |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明确职责。市、县(区)层层确定定点收治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制度,确保医疗救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 到市卫生局听取工作汇报,并查看领导小组成立、工作机构、责任制建立和落实、工作方案制定情况;工作部署(有关会议、通知)情况,人员、物资保障安排落实情况。 | | |
2 | 医务人员培训 |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组织辖区内医务人员对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导原则(2008版)》和我厅下发的一系列手足口病诊疗规范及院感预防知识进行全员培训,对重点地区和一线岗位医务人员要进行强化培训,确保一般医务人员熟悉手足口病的基本诊断标准和治疗原则,定点医院专业人员对重症手足口病病例能够做到正确识别和科学救治。 | 1、查阅相关通知、文件、培训笔记及总结等。2、提问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各不少于5名)关于手足口病防治、诊疗的基本知识。3、提问医务人员(不少于2名)是否能正确甄别普通病例和重症病例。 | | |
3 | 做好医院感染控制管理 | 按照鲁卫发电〔2009〕12号文件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设立手足口病专门诊室,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做好腹泻病人、发热伴皮疹病人的登记、筛查和报告工作。预检分诊处设置要规范、科学,标示醒目,在重点科室要实施二次预检分诊,避免交叉感染。。 | 查看定点医院预检分诊室、手足口病专门诊室、手足口病例留观室、重症监护和住院隔离区域设置是否规范、科学。产房、儿科病房等重点部位的消毒情况; | | |
4 | 医疗救治及病历书写 | 手足口病例留观室设置要规范、足量。门诊可疑病人须单间隔离,确诊病例可同室隔离观察和治疗。要严格按照卫生部有关标准科学、严谨诊断和治疗手足口病病例。门诊、住院病历书写要规范。 | 查看定点医院医疗救治床位、设备和药品准备情况;门诊日志登记情况。提问医务人员(不少于2名)对住院病例治疗方案、治愈出院标准的掌握情况。查阅门诊和住院病例病历(各不少于2份)。 | | |
5 | 严格筛查门诊病例,规范管理重症病例 | 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应该能够正确筛查和遴选重症病例。重症病例要收治入院,重点救治。村级医疗机构不截留5岁以下发热病例。救治力量不足的乡镇卫生院不留观皮疹、发热病例。不具备抢救条件的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一旦发现重症病例,要立即将其转入重症病例定点抢救医院进行诊治。重症病例要在定点医院集中收治。规范转运确诊重症病例。 | 现场提问乡镇卫生院、定点医院有关医务人员。 | | |
6 | 规范设置定点医院,科学调度卫生资源,科学救治重症病例 | 每个市、县至少确定一所定点医院。定点医院要配置ICU病房,ICU病房至少设置5张病床,并配备必要的治疗抢救设备、药品和技术人员。辖区内医疗救治资源要合理整合,统筹调度。院内专家组人员、专业组成要科学。 | 查阅相关文件,现场查看定点医院配备情况。 | | |
7 | 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采取设立咨询台、印刷宣传册等方式,向本院和就诊群众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对于群众疑问能够科学回答。 | 现场查看各级医疗机构健康教育相关资料。提问咨询台人员关于手足口病防治的相关知识。询问就诊群众(不少于3名)对手足口病防治的知晓程度。 | | |
8 | 准确及时报送住院病例管理信息 | 住院、重症、死亡病例信息报送实行随时和日报制度。定点医院指定专人负责,每日上午8:30前上报前一日24小时住院、重症和死亡病例信息。重症病例病情须经本院专家组组长签字。 | 1、现场提问信息报送人员对信息报送要求的掌握情况。 2、查看最近三天报送信息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