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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民政局关于合肥市残疾军人康复试点医疗机构的批复
合肥市民政局关于合肥市残疾军人康复试点医疗机构的批复
(合民〔2009〕78号)
庐阳区金谷医院:
你院《关于伤残退伍军人康复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庐金院[2008]89号)收悉。为了做好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和残疾康复工作,根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有关要求,经实地考察,你院符合伤残军人康复医疗机构条件,决定庐阳金谷医院为合肥市残疾军人康复试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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