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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彭水府发〔2009〕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为认真落实全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推进“健康彭水”建设,切实保障广大儿童身体健康,经研究并与有关方面协商,决定成立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陈 航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理县长
  副组长:
  易大斌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黄 勇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庹云强 县府办主任
  周小敏 县府办副主任
  李光奎 县财政局副局长
  代 鸿 县卫生局局长
  张 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汉中 县监察局局长
  熊 明 县教委主任
  谭长春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杨从勇 县人口计生委主任
  王露波 县审计局局长
  龚维华 县民宗委主任
  何 红 县妇联主席
  郑永东 县公安局副局长
  何念屈 县电视台台长
  周兴福 县卫生局副局长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由代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兴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认真开展好相关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卫生部门要安排落实接种人员,做好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疫苗与注射器等物资分发及储运工作,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现场监督评价及强化免疫工作总结等具体工作。
  (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村组(居委)干部,承担宣传发动、摸底调查等工作任务。
  (三)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和督促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麻疹强化免疫活动,按照要求开展宣传动员,进行接种对象摸底调查与报告,提供接种场所,发放接种通知单,组织学生配合接种单位进行现场接种及相关工作的调查与处理。
  (四)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从活动开始前一周到活动结束,对强化免疫活动进行集中持续的免费宣传和报道,让活动的目的、意义、目标人群、接种时间和地点、注意事项等信息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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