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改进和加强市级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济政办发〔2009〕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财政局、科技局、审计局《关于改进和加强市级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四月九日
关于改进和加强市级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意见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审计局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改进和加强市级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科技资源配置的决策和统筹协调机制
1.完善市级科技计划及重大科技事项决策机制。新设立的科技计划以及涉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事项,由市科技局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报市政府决策。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科技资源配置以及科技经费管理的协调沟通,建立由市科技、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促进科技资源合理、有效配置。
3.加强对县(市)、区科技资源配置和科技经费管理工作的指导与协调。进一步拓展信息交流渠道,促进市与县(市)、区科技资源的分级合理配置,保证科技经费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采取各级相互配合的形式,共同推动科技项目顺利实施。
二、优化市级财政科技投入结构
4.突出财政科技投入重点。市级财政科技投入主要用于支持应用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产业化、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等科技活动。要加大对公益性科研活动、公益类科研机构的支持力度。引导激励企业和全社会加大科技投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支持的科研项目要突出产学研结合,突出自主知识产权创新,突出项目在创新平台建设中的作用发挥。
5.优化市级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形式。逐步探索以重大项目为主、中小项目为辅的财政科技投入形式,进一步明确各类经费的功能作用和定位要求,实行分类管理,避免重复交叉。市级财政科技投入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包括科技发展计划(含软科学计划、平台建设)、科技明星计划、留学人员创业计划、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等重大科技专项经费(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对我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具有重大作用的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支持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支持产学研创新活动,促进成果转化,发挥产业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