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稳定奶业发展意见任务分解的通知

  责任人:秦录电话:4593832
  承办处室:经济协调处电话:4593832
  3.实行乳制品外销储运补贴。协助财政部门制定2009年自治区财政安排乳制品外销储运补贴700万元专项资金补贴办法;协助畜牧厅制定补贴方案。
  责任人:詹寒戈电话:2810820
  承办处室:轻工行办电话:2823720
  (七) 工商局
  1.加快生鲜乳收购站规范化建设。负责规范奶站经营主体,加强日常监管;负责原料奶收购合同规范化管理;协助畜牧部门开展奶站整顿和规范工作。
  责任人:严斌电话:2811890
  承办处室:消保处电话:2811572
  2.全面推进学生奶饮用计划。负责学生饮用奶标识监管,杜绝学生奶上市流通。
  责任人:严斌电话:2811890
  承办处室:消保处电话:2811572
  3.发展壮大奶农合作经济组织。负责畅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渠道,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申办者提供咨询服务和申请、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
  责任人:严斌电话:2811890
  承办处室:消保处电话:2811572
  (八) 质监局
  1.拓宽乳制品消费渠道。负责区内乳制品质量定期监测,及时公布相关监测信息。
  责任人:成秉勇电话:2818750
  承办处室:轻工行办电话:2823720
  2.全面推进学生奶饮用计划。负责定期监测学生饮用奶产品质量。
  责任人:李广平电话:2317653
  承办处室:食品处电话:2848075
  3.加快生鲜乳收购站规范化建设。协助畜牧、工商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规范全区奶站建设;协助畜牧厅建立奶站原料乳监管长效机制。
  责任人:李广平电话:2317653
  承办处室:食品处电话:2848075
  4.继续加强牛奶第三方检测站建设。协助畜牧部门建立原料奶质量第三方检测制度。
  责任人:李广平电话:2317653
  承办处室:食品处电话:2848075
  (九) 金融办
  1.设立原料奶收购贷款贴息。负责协调乳品加工企业原料奶收购贷款,提供优质贷款服务。
  责任人:米力古丽·阿吉努尔电话:2950155
  承办处室:金融服务处电话:2950159
  2.发展壮大奶农合作经济组织。负责协调落实扶持奶农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金融支持政策措施,帮助奶农解决生产经营中信贷资金问题。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