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成府发〔2009〕24号 2009年4月9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是现代服务业的核心产业。加快发展金融业是加快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的根本举措。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的意见》(成委发〔2008〕28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金融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金融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坚持市场化推进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以健全金融机构体系、完善金融市场功能、加快金融产品创新、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重点,大力发展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信托业、产业投资基金及相关配套产业。到2012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4%,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到2015年,金融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8%,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9%,金融业成为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
(二)构建西部金融机构集聚中心。大力引进金融机构总部和地区总部,到2012年,金融机构数量达到200家,其中新培育和引进国内外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50家以上,新增国内外知名的金融业配套中介服务机构20家以上,金融业集群发展态势初步形成。
(三)构建西部金融创新和市场交易中心。争取成都成为西部地区金融组织、金融产品、金融交易、金融服务和金融管理创新的试验区,重点把成都打造成为西部地区票据市场中心、银团贷款中心、产权交易中心、金融创意中心、金融中介服务中心和居民理财中心。
(四)构建全国一流的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全力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各类数据中心、资金清算中心、银行卡中心、研发中心、呼叫中心、灾备中心等后台服务机构。到2012年,后台服务中心达到45家,其中新增后台服务中心30家,从业人员超过20万人,使成都成为全国金融后台服务机构最多、配套服务功能最完善的城市之一。
二、引导金融机构集聚发展
(五)加快金融集聚区规划建设。继续加快东大街“金融一条街”建设(始于锦江区东大街盐市口,止于东大街二环路口);着力打造南部新区金融总部商务区(北起高新区繁雄大道,南至民丰大道,东起天府大道,西至站华路);加快推进天府新城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建设;抓紧规划第二金融后台服务中心。
(六)进入集聚区的金融机构总部、地区总部,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平方米;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给予连续3年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20元/平方米;自建自用办公用房所需土地,可按照土地拆迁整理成本挂牌出让。每家金融机构享受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贴资金按照市、区税收分享比例承担。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补贴,须提供5年内不迁离集聚区的书面承诺。进驻天府新城金融后台服务中心的金融后台服务机构,享受成都高新区的相关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