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全省国家级、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情况;全省食品监测资源整合情况。(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督查方式
(一)听取当地政府关于开展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大检查、贯彻落实《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针对各地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二)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明察暗访形式进行检查。
(三)每个地区检查市(州)政府所在地及抽查2个县(市)。
(四)每个地区检查单位数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省直各主检部门自行决定,要求抽查单位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出当地食品安全现状。
三、组织形式
此次督查工作由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协调,分别由省卫生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农委、省政府督查室5个部门的主管负责人带队组成5个督查组;每个督查组分别由省卫生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农委、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牧业局、省食品工办、省政府督查室9个部门各选派1名工作人员参加。
第一组:由省质监局牵头,设联络员,负责对长春市、四平市进行督查;
第二组:由省卫生厅牵头,设联络员,负责对吉林市、延边州进行督查;
第三组:由省政府督查室牵头,设联络员,负责对辽浑市、通化市进行督查;
第四组:由省工商局牵头,设联络员,负责对白山市、长白山管委会进行督查;
第五组:由省农委牵头,设联络员,负责对松原市、白城市进行督查。
四、时间安排
各督查组将于2009年1月14日至1月20日赴各地开展工作,具体时间和人员分组将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一)此次食品安全综合督查是省委、省政府加强两节期间安全工作督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对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好自查阶段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对食品安全隐患较大的薄弱环节不隐瞒、不回避,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如实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