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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江西省质监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实施意见(质量管理与认证工作)》的通知

  5. 严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管。认真做好14类产品省级发证工作,尤其要做好新增的电线电缆等12类产品省级发证工作。缩减省级发证行政许可时限30%,提高许可效率。加强对获证产品的监督检查,确保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的产品获证率达到100%。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内产品生产企业质量档案管理,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加快建立以准入、追溯、召回、退出制度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三)组织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协助组织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协助组织开展农资、建材、节能产品专项打假和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办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案件、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和加工生产“地条钢”等违法行为。坚决淘汰和取缔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重、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产品、设备及落后的生产工艺。
  2.组织开展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专项检查。对我省220家通过管理体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的组织进行检查;组织开展食品、农产品、节能、节水、节电认证和环保产品认证专项检查;对列入3C目录内产品的生产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各设区市局要从实际出发,围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制订质量管理与认证工作实施细则,并于4月20日前报省局“质量和安全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实施细则中的量化指标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并确定具体完成时间,使质量管理与认证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做好当地政府的参谋,使一些工作能够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交流,确保信息畅通
  每月5日前,各设区市局要向省局报告工作动态,包括本辖区内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3C认证目录以及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档案、签订承诺书及日常监督检查的进展情况,本辖区开展“质量兴市”、“质量兴园”活动的进展情况,以及协助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工作中的重大信息、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12月20日前,各设区市局要向省局报告本辖区内“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质量管理与认证工作总结以及本辖区内支柱产业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三)加强督查,强化考核
  各级质监部门要制定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省局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对各设区市局建立企业质量档案、签订承诺书及日常监督检查进展等情况进行检查,并适时将检查情况通报各地。年底前省局将制定检查验收和考核办法,对各设区市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活动组织好、实施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组织不力、行动拖沓、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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