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淄政办发明电〔2009〕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当前,气温偏高,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极高,春耕生产逐步进入高潮,野外火源较多,森林火灾进入易发、高发时段,森林防火已进入关键时期。4月8日,博山区山头镇樵岭前村附近发生一起山林火灾,对该地林木生态资源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再次为森林防火工作敲响了警钟。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森林防火监测预警
一是要及时预警。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中期火险趋势预测和短期火险天气预报,在电视、无线广播上公开发布森林火险等级。四级火险天气要及时发布橙色火险预警,五级火灾天气要及时发布红色火险警报。二是要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监测。充分发挥无线监测、高山瞭望和地面巡逻的作用,对有林地域进行全方位监测,做到不漏一个山头,不漏一个地块,不漏一个沟壑,不漏一个死角。三是要分级设防。根据不同的火险等级,确定森林防火工作的不同内容。三级森林火险,扑火队要进入战备状态;四级森林火险,要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对危险部位和区域要有专人严防死守,森林消防专业队要进入临战状态;五级森林火险,要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各级扑火专业队要进入高度戒备状态,做到一声令下,立即行动。
二、切实加强灾前防范工作
火源管理要坚持疏、导、堵相结合,突出重点部位,把握重点时期,抓住关键环节,管住重点人群,分类严格管制野外用火。要认真组织“两个监管、三个检查”活动。“两个监管”:一是严格监管野外用火。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管住管好野外农耕用火、旅游用火、祭奠用火和野外生活用火特别是景区内及其他野外饭店用火。二是严格监管特殊人员。加强对林区及其周边地区智障人员和儿童的监护,采取特殊措施,严防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三个检查”:一是要每月进行1-2次例行检查。重点普查森林火险分级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基础设施和扑火专业队戒备状态;二是对重点时段要进行专项检查。防火紧要期,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发布野外“禁火令”,特别是“五一”、“端午”等节假日要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增加临时护林员,加大野外巡护密度;三是对重点部位要反复检查。对城镇周边、油库、风景区、重点文物保护区等,要重点防护,反复排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