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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2009)

  4.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有条件的要设立电子信箱。
  (二)调查评议与整改反馈阶段(2009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1.开展政风行风问题调查。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反馈。各参评部门行评办,要针对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进行自查自纠,并写出政风行风问题调查报告,于2009年6月底前报行评办。
  2.组织召开民主听证对话会。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针对政风行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确定评议主题,邀请社会各界评议代表、服务对象和政风行风监督员进行现场评议。召开民主听证对话会,要求问题集中、准备充分、有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要按照“宣读注意事项、告知评议主题、介绍参会人员、进行对话交流、总结表态承诺”五个程序进行。省直重点部门和行业的民主听证对话会方案要提前一周报省行评办,省行评办要派人参加。省行评办和黄河电视台节目组要在每个市录制三场节目,其中在市直重点参评部门录制一场,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录制两场,每周在黄河电视台播出一期节目。
  3.进行明察暗访。各级行评办、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部门和行业的办事窗口、基层站所,采取随机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每季至少暗访一次,及时发现和查纠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省行评办对暗访情况要制作成录像片,组织有关部门领导观看。对典型政风行风问题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调查处理情况跟踪反馈,对没有处理结果的要记录在案,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4.整改反馈。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对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对一时无条件解决的,要作出说明。要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对“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节目和山西新闻网“政风行风网站”及日常热线电话等反映的问题,每半月汇总一次,各级行评办要随时填写“政风行风问题解决落实督办卡”,报请领导批转有关部门限期落实解决,处理结果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反馈。对反馈不及时,甚至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各级行评办、纠风办和节目组要跟踪督办,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再反馈。
  5.总结交流经验。省行评办将在2009年9月组织召开一次经验交流会,对2005年以来开办《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节目和《政风行风监督》栏目及创建《政风行风网站》的经验、做法和成效进行总结交流,积极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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