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医院成本管理、成本控制流程和相关工作制度。
第五条 成本核算办公室是成本核算的常设机构,负责医院成本核算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医院规模和业务量大小,在财务部门下设相应成本核算岗位(三级医院设立2-3名成本会计,二级医院设立1-2名成本会计)。在其它相关部门要设立兼职的成本核算员。
(二)结合本办法,制定医院内部的成本核算实施细则及检查、监督制度。
(三)制定成本会计、成本核算员的岗位责任制。
(四)负责收集、处理成本数据并产出报表,同时进行成本分析。
(五)建立成本核算工作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章 成本核算部门职责
第六条 财务部门成本核算主要职责是:
(一)每月进行成本数据的核算并编制、报送成本报表。
(二)为保证成本核算和管理工作的开展,对各部门进行相关培训。
(三)负责相关成本资料的整理、归档,以及成本数据的建立、查询和更新工作。
(四)撰写成本分析报告,并结合实际调查研究,分析成本变动原因,为医院管理、决策提供参考。
(五)参与成本核算、管理及各项考核制度的制定,并组织监督实施。
第七条 相关部门成本核算主要职责是:
(一)人事部门:负责本院各部门人员及工资变动情况的统计和报送。
(二)总务部门:负责本院各部门水(含冷、热水及污水)、电、煤、气、科室面积及内部服务工作量的统计和报送。总务库房负责本院各部门材料、低值易耗品消耗的统计和报送。
(三)医学工程部门:负责本院各部门卫生材料、医用低值易耗品及配件消耗数量的统计和报送。
(四)药剂部门:负责各部门药品领用的统计和报送。
(五)供应室、血库、氧气站、洗衣房等医辅部门:负责本院各部门实际领用或发生费用的统计和报送。
(六)统计部门:负责与成本有关的数据统计和报送。
(七)信息部门:负责成本核算系统与相关信息系统的衔接。
(八)其它部门:负责其它与成本核算有关数据的统计和报送。
第四章 医院成本的构成
第八条 医院的成本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消耗。其中包括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具体构成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