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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2009年度城市绿化方案的通知

  (九)认真抓好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和工业文化街区的环境整治

  市园林局、各县(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论证评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以工程质量为中心各项工作的落实,并积极开展优良工程、优秀规划设计评选工作,以整体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努力打造一批园林绿化精品工程。

  为妥善解决工业遗产保护与国有大型企业职工住房改造和城市发展之间的现实矛盾,最大限度地发挥工业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涧西区政府要认真做好涧西工业街区各街坊内绿化系统的普查、日常管理和修复工作,塑造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环境优美、清新舒适的人居场所。每区应选2-3个社区,选择桥体立柱、墙体、屋顶、廊架绿化等多种形式,进行垂直绿化。

  (十)全面实施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

  建立和完善园林绿化法规和技术规范,对园林绿化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市园林局要在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局的指导下,制定《洛阳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草案)。要进一步完善《洛阳市城市绿化考核办法》和《洛阳市公园精细化管理标准》,加强行业管理,切实做好城市绿化的监督、管理工作,把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到新的水平。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绿化法规和技术规范,对城市绿化实施管理,确保各类绿地无缺株断垄、无死树枯枝、无明显病虫害、无旱象、无杂草、无废弃物、无跑冒滴漏、无乱砍乱伐、无擅自侵占破坏绿地的现象,保证绿化植物生长良好、造型美观、绿化设施完好无缺,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地的景观观赏效果。

  四、保证措施

  为确保2009年度绿化任务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的实现,采取以下保证措施:

  (一)层层分解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

  为确保今年绿化任务、目标的圆满完成,2009年度的主要绿化任务和创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如下:(1)洛南新区道路、四支渠、博物馆周边等绿化工程;洛浦公园洛神苑二期、隋唐城遗址园区森林公园及洛北城区道路绿化、公园改造工程,由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完成;(2)义务植树、城市彩化、庭院绿化、创园(园林县城、园林乡镇、园林单位、园林小区)任务,由市园林局和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完成;(3)瀍河、涧河治理建设任务,由市规划局、建委、水利局、涧西区、瀍河区和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完成;(4)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任务,由市林业局、园林局、各城市区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解,认真组织实施,狠抓落实,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对不重视绿化和创建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推诿扯皮,完不成分配任务的县(市、区)、部门、单位,要追究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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