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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2009年度城市绿化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2009年度城市绿化方案的通知
(洛政〔2009〕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和国家林业局《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结合我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实际,制定2009年度城市绿化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三月五日

  洛阳市2009年度城市绿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9年度的城市绿化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坚持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的目标,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为契机,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地功能,以开展创建园林县城、园林乡镇、园林单位、园林小区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建设,扩大绿量和绿色覆盖,全面实行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园林绿化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优化我市的人居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做贡献。

  二、绿化目标

  高质量建设好洛浦公园洛神苑二期、博物馆周边绿化、涧河与瀍河两侧滨河公园等工程建设;高标准完成关林路西延长线、孙辛路、开元大道东延长线二期、园西路、衡山路、永泰街(关林路以南段)、大学路(关林路以南段)、瀛洲桥南北两侧等新建道路绿化和芳华路、华山路绿化改造工程;根据市水利局施工节点,及时组织绿化设计、招标及大堤加高培土和绿化施工,做好洛河大堤西段河道生态建设工程。全市城区(含8县1市城区)新植乔木树6万株、花灌木22.5万株,义务植树26.6万株,生产彩化草花300万盆,新增各类绿地面积100公顷,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为契机,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地功能,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力争创建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组织开展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要按照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要求和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中“每人每年种3-5棵树”的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好今年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2009年城市区的义务植树活动地点安排在博物馆周边与开元大道东延长线互通区、洛浦公园、秦岭防洪渠等地段进行,计划种植乔灌木3.7万株;吉利区和8县1市城区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由各县(市、区)自行安排组织,活动结束后将义务植树活动总结报市园林局。市园林局及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义务植树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及树种规划、苗木准备、植树活动的技术指导和验收工作,确保义务植树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和植树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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