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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集中用工单位外来务工人员麻疹、流脑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

  8、免疫接种服务按照《北京市免疫预防工作技术规范》相关内容执行。

  附件3 :
  2009年北京市外来务工人员接种流脑、麻疹疫苗需求表
  (集中用工单位与区县疾控中心通用)

  区县: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疫苗种类

可能接种人数

疫苗需求(支)

A+C群流脑疫苗

  

麻疹疫苗

  

  注:
  1、请用工单位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务工人员进行统计
  ① 40岁以下非北京户籍;
  ② 2008年7月1日以后来京;
  ③ 近3年内未接种过流脑和/或5年内未接种过麻疹疫苗及接种史不详者。
  2 、用工单位不填写疫苗需求
  3、 A+C群流脑疫苗为一人份/支,麻疹疫苗为两人份/支

  附件4:
  北京市__________区(县)预防接种单位一览表

名称

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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