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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集中用工单位外来务工人员麻疹、流脑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

  疫苗费、接种补助费及市级培训费由市财政支付,其他工作经费由区县财政支付。
  (三)接种要求
  麻疹和流脑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但应在不同部位接种。如果不同时接种,不需要考虑间隔。接种前外来务工人员要填写疫苗知情同意书。预防接种医生需严格掌握禁忌症,出现接种副反应要及时处理,按要求报告。
  用工单位可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到预防接种单位接种,也可由预防接种单位到集中用工单位符合要求的接种场所(见附件2)接种。预防接种证明由外来务工人员永久保管。

  附件:1.外来务工人员接种麻疹、流脑疫苗告知书
  2.接种场所要求
  3.2009年北京市外来务工人员接种流脑、麻疹疫苗需求表
  4.北京市_____区(县)预防接种单位一览表
  5.2009年北京市外来务工人员流脑、麻疹疫苗接种登记表
  6.2009年北京市外来人员流脑、麻疹疫苗接种汇总报表

  附件1:
外来务工人员接种流脑、麻疹疫苗告知书

尊敬的外来务工朋友:
  欢迎你们来到北京,参与首都建设,北京市政府和人民对你们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同时,北京市政府也非常关注你们的健康。
  冬春季节是麻疹和流脑的高发季节,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是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主要临床表现为突发高热、剧烈头痛、频繁呕吐、皮肤瘀点瘀斑和脑膜刺激征等症状,严重者可有败血症休克及脑实质损害。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呼吸道传染病,临床表现为发热、皮疹、咳嗽、流涕等症状,重者可并发肺炎、心肌炎和脑炎。流脑和麻疹均是严重威胁人们健康的法定传染病。
  为了预防和控制这两种传染病,北京市已连续6年在集中用工单位外来务工人员中进行麻疹、流脑疫苗的预防接种,收到了良好的防病效果。2009年北京市将继续开展此项工作。请你们在接种前仔细阅读如下信息:
  【疫苗品种】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麻疹减毒活疫苗。
  【作  用】A+C群流脑疫苗用于预防A群和C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流脑;麻疹疫苗用于预防麻疹。
  【不良反应】两种疫苗使用后,均偶有短暂低热,局部稍有压痛感。少数人接种麻疹疫苗后出现散在皮疹。
  【流脑接种禁忌】有癫痫、惊厥及过敏史者,患脑部疾患、肾脏病、心脏病及活动性结核者,患急性传染病及发热者。
  【麻疹接种禁忌】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者、发热者;对鸡蛋有过敏史者。
  【接种注意事项】接种后留观30分钟;注射过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1个月以上再接种麻疹减毒活疫苗。接种后出现的不良反应一般可自行缓解,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接种后向你们发放《北京市集中用工单位外来务工人员预防接种证明》,望您妥善保存。
  为了你们和大家的身体健康、远离疾病,保障首都的安定和谐,感谢配合此项工作!

  附件2:
接种场所要求

  1、接种单位必须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承担接种的医务人员必须接受过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
  3、接种单位接种前均需下发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受种者签字同意后方可接种。回执保存2年。
  4、疫苗储存、运输管理、接种现场必须符合生物制品管理要求和冷链管理要求。
  5、每个接种场所必须配备2名以上具有预防接种资质的医务人员。
  6、接种场所不小于30平方米,并设有一个入口和一个出口,室内宽敞清洁、光线明亮、通风保暖;接种前使用紫外线对接种室消毒60分钟消毒情况应及时记录。
  7、接种单位要根据接种对象数量合理安排工作,每个医务人员日均接种数控制在75针次以下,接种后观察30分钟。接种现场应有必要的急救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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