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8年和签订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决定
(黑市政字〔2009〕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经考核,2008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以及卫生、公安等28个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同市政府签订的《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各项指标。市政府决定,对履行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的爱辉区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北安市政府、五大连池市政府、嫩江县政府、逊克县政府、孙吴县政府和28个相关部门给予奖励,并授予爱辉区政府、北安市政府、五大连池市政府、嫩江县政府、逊克县政府为“优胜单位”(以上均按人口统计单位顺序排列)。
2009年,市政府决定继续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和卫生、公安等28个相关部门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确保责任目标的完成,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优良的人口环境。
附件:黑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相关部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