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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爱卫会关于印发《2009年江苏省农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竞赛方案》的通知


  二、主题

  健康素养,健康江苏

  三、主办单位

  本次活动将由省爱卫会和省“行动”领导小组主办,由省爱卫办、省“行动”办负责具体实施。

  四、参赛要求

  (一)每个参赛代表队由3名选手、1名领队组成。参赛选手要男女搭配,会说普通话,反应敏捷。

  (二)参赛选手的年龄要求在18-65周岁之间,其中至少有1名选手的年龄不低于40周岁。

  (三)参赛选手的身份必须是农民或农民工,在校学生以及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参赛选手参加竞赛。公证员将以户口薄及身份证为准,对参赛选手的身份进行核实,身份不符时,将取消其所在代表队的参赛资格。

  参加省级决赛的各参赛队,应自行确定一个竞赛口号,参赛队员在参赛时应着装统一,注意仪表形象。

  五、竞赛内容

  以《江苏省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指导手册》、《健康66条─中国公民健康素养读本》、《中国公民健康素养读本─基本知识与技能释义》以及《江苏居民健康读本》中的内容为主。

  六、组织实施

  (一)开展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的传播活动

  由各级爱卫办、“行动”办自行组织进行。各地可通过发放读本、指导手册、小折页、张贴宣传画、开展健康讲座、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广泛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

  (二)组织预赛和选拔赛

  本次活动重在全社会的参与性,要求各级爱卫会、“行动”领导小组精心部署,逐级进行,以提高活动的受益人群和覆盖面。

  各省辖市应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当地的实施方案,确定竞赛形式,并由各县(市、区)爱卫会、“行动”领导小组按当地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各乡(镇)、农村社区(街道)、村(居委会)进行预赛,在逐级预赛的基础上,再由省辖市爱卫会、“行动”领导小组组织选拔赛,并确定一个参加省级决赛的参赛代表队。

  (三)省级决赛

  由省爱卫办、“行动”办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并按序时进度组织制定决赛程序、规则以及题型题目、落实决赛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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