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建安〔2009〕6号)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房产局、公用局、园林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建质综函[2009]5号)的要求,结合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制订了《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安排好2009年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附件: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二00九年三月五日
附件: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2009年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09年要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扎实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将2009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安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全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百亿元产值死亡人数控制在4人以下,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长效机制,做好安全监管基础工作
各市州尚未建立独立建设安全监管机构的应在年底前建立。有条件的可设分支机构;同时,按工作量配备各级建设安全监管人员,认真解决编制和经费等问题。同时,为提高县以上建设安全监管人员素质,建立培训和自学制度,省建设厅将不定期的对安全监管人员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