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中小企业振兴计划》的通知

  21、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研究制定《唐山市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指导意见》,建立中小企业上市资源库,每年从资源库中选择部分成长型十强中小企业进行重点培育辅导;对业绩较好、有发展潜力、有较好成长性并进入辅导期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遇到资金不足时,同级政府可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待企业上市后或三年内未能上市的,悉数归还。中小企业上市直接融资额80%以上用于我市企业发展的,融资额5亿元以下,由同级财政(下同)奖励企业50万元;融资额超过5亿元(含)的,每增加1亿元,增加奖励1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做好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工作。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试点工作的开展,筛选成长性好、经营管理规范、信用度较高的中小企业打捆,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冠名、统一担保、分别负债”的方式,发行集合债券 。
  鼓励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设立具有一定规模的创业投资(基金)公司,五年内由同级财政部门给予重点扶持,前两年扶持资金不低于企业缴纳营业税地方分成部分,后三年不低于企业缴纳营业税地方分成部分的50%。对其新购建的自用办公用房,由同级财政部门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低于企业缴纳的契税和前三年房产税地方分成部分。对投资范围主要在唐山的创业投资(基金)公司和产业基金,除享受财政给予五年的扶持政策外,视企业对全市经济的贡献程度,延长扶持年限。
  积极探索其他融资方式。各级政府要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探索开展信托融资、项目融资、租赁融资、典当融资、资产证券化、知识产权权利质押等新型融资模式;尝试使用国内保理业务、国内信用证业务等用未来收入担保的新型金融工具。
  22、鼓励建设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稳妥有序地推进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在对现有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审核、完善、加强监管的基础上,每个县(市)区再增设1-3家小额贷款公司,设立1家以上的村镇银行,用来缓解乡镇中小企业融资难。
  23、积极推进银企合作。建立由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金融管理、财政等部门与金融、融资中介、中小企业等单位组成的中小企业融资联席会、洽谈会,定期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通过融资洽谈实现合同性签约的,各金融机构要确保贷款资金按时到位;完成意向性签约的,各金融机构要加快审贷进度,提高贷款落实到位率。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组织金融部门定期到企业进行金融会诊,帮助企业降低财务费用,一企一策制定金融支持计划。
  八、鼓励中小企业广泛吸纳就业
  24、放宽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贷款政策。对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并由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予以贴息。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