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以“三合一”和“七小”场所为重点,加大三级列管单位监督检查力度。要积极组织派出所对辖区内的“七小”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普查整治,摸清基本情况,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4.加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的推进进程。要利用这次集中整治的有利契机,加快推进各单位标准化管理进程,确保实现“三规范”(规范场所设置要求、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规范消防安全标识)、“四完善”(完善消防安全组织、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完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四统一”(统一消防档案、统一防火巡查记录、统一防火检查记录、统一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的要求,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职责明确、责任落实、设施完备、培训到位、管理有序,增强重点单位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三个能力。
5.以农村生产生活领域为重点,加大薄弱环节的火灾防控力度。加强对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村庄的整治,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规范柴草堆放,改造电气线路,推广使用沼气等新型能源,制订防火公约,开展防火巡查及多户联防,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实行群防群治,并督促各乡镇、村屯达到“十有”标准(有消防组织机构、有消防工作制度、有消防规划、有消防经费保障、有专兼职消防队伍、有灭火装备、有消防水源、有消防通信、有消防宣传载体、有消防工作考评),坚决遏制民房、蔬菜大棚、柴草堆垛、山林火等连营火灾的发生。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落实防火责任,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三)危爆物品安全管理方面
整治重点:以“防爆炸、防枪击、防制贩、防盗抢、防流失”为重点,全面整治民用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烟花爆竹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治安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加强爆炸物品监管:重点检查储存库房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人防、犬防、技防是否到位;爆炸物品来源是否合法;领取、发放、退库制度是否严密,记录是否规范、准确,帐物是否相符;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爆炸物品的场所是否具备安全条件,是否设专人管理、看护;爆破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非法生产、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问题。
加强枪支弹药监管:重点检查枪支弹药底数是否清楚,帐物是否相符;公务用枪是否有枪证,配枪人员是否有持枪证;接触枪支人员政审是否合格,思想是否稳定;佩带枪支是否有枪纲、枪套;枪弹库(柜)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落实双人双锁、24小时专人看护和枪弹分离制度;枪支(弹药)配备、出入库、值班用枪交接记录填写是否规范、如实;枪支弹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严密;民用枪支使用单位是否认真执行弹壳(废弹)回收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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