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管理制度。完善技师考核评审制度,加大社会化考评力度。制定特殊技能型人才的技术等级评价办法,打破资历限制,高技能、复合技能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越级申报技术等级。以乡土人才开发为基础,建立适应农村实用人才特点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术等级认定办法,全面开展农民技术员资格认定及职称评定工作,进一步扩大农村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和技术等级评定的范围和数量。
促进各类人才的合理流动。突破体制机制性障碍,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疏通“三支队伍”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之间和不同地区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促进人才向急需的地区和产业集聚,向贫困地区、重点产业、基层一线、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集聚。改革户籍和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放宽户籍准入政策,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简化人才流动审批程序,为各类人才合理流动、成长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加强高层次人才宏观管理。高层次人才在单位难以有效发挥作用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博士和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由省组织、人事部门商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调整;硕士及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由市级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调整。提倡专业技术人才在完成本职工作、不侵害本单位知识产权和经济权益的前提下,不改变工作关系,跨单位兼职兼薪。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山西省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05]18号),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支教、支农、支压和从事扶贫开发的“三支一扶”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大力选拔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干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支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聘用高校毕业生。
加强对晋西北、太行山革命老区开发的人才支持。以人才开发促进“两区”开发,研究制定人才支持计划和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优秀人才向“两区”集聚。完善“两区”企业家队伍激励机制,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选派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两区”县乡基层对口支援。加强对“两区”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培训,加大“两区”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力度。
强化激励措施,调动和保护各类人才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分配重点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实行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建立符合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国有企业实行以经营业绩为核心,与企业资产规模、效益、资产保值增值和可持续发展相联系的现代企业薪酬制度,全面推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年薪制,对有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项目成果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