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国民教育。一是优先发展基础教育。高质量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逐步在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县(市、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1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二是稳步发展高等教育。加大重点学科建设,围绕全省经济结构调整战略,调整高等院校的学科、专业设置和研究重点,把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作为考核高等院校办学质量的重要内容。到2010年,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8%,普通高校在校本科学生达到307人(其中研究生2万人),成人高等教育在校学生达到10万人。三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规模,推广新型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推进职业资格和就业准入制度。到2010年,全省建成40个以上专业合理、布局均衡、设施完善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和30所以上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建设好150所左右国家级和省级示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300个示范专业点,高职高专在校学生达到28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达到72万人,高等和中等职业技术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持有率达到90%以上。四是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通过调整充实、公开选拔、在职培训等办法,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师资人才队伍。到2010年,全省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占到全校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45%以上,高职高专中古到40%;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80%以上,普通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明显提高,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达到70%以上,小学教师实现专科化。
(二)实施“机制创新工程”,有效发挥现有人才作用。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实施
公务员法和《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我省关于领导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的三个规定,进一步深化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建立政治可靠、群众认可、注重实绩的党政人才评价机制,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竞争上岗和岗位轮换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力度,使全省公开选拔任职人数占到新任职人数的1/3。
完善公司制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依法实行派出制或选举制。加快建立以绩效目标为核心,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逐步实行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把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的人才开发纳入各级人才发展的总体规划,在人才的培养、奖励、选拔、职称评定、档案管理和社会保障等方面,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大力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逐步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和政府依法监管的管理体制。建立与聘用制度相适应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办法,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探索实行理事会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辞聘解聘制度和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推进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