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比利时法语区政府2007年至2010年文化交流执行计划

  双方鼓励博物馆之间的交流。
  三、舞台艺术(舞蹈、戏剧、音乐)
  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双方支持各自的艺术家参与在对方国家举办的艺术节及其文化机构举办的活动,并为对方国家参加本国艺术节和文化机构的活动提供便利。双方鼓励在音乐、舞蹈、戏剧领域的交流。
  四、电影和视听
  双方鼓励并支持在广播、电视和电影领域的合作。
  1.为促进在电影和视听领域的合作,比利时法语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机构研究签署一项主要关于合作拍摄影片的合作协议的可能性。
  2.双方鼓励参加在对方国家举办的国际电影节。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双方根据对等原则互办一次电影展。
  3.法语区将支持一名研究中国电影方面的专家参加第十届上海国际电影节。
  五、文学-出版
  双方鼓励在文化和出版领域的合作。
  1.为促进对对方文学的学习,各方均将向对方的大学提供文学作品。
  2.比利时法语区将向中国的大学寄送法文的人文科学图书。
  3.比利时法语区将向北京外国语大学提供以CAIRN网的进入许可,通过该网络可以免费查询120种法文的科学杂志。
  4.双方鼓励用本国语言介绍、翻译、出版对方国家的优秀文学作品,并以适当方式给予资助。双方鼓励本国出版机构积极参加在对方国家举办的国际书展。
  六、那穆尔省和江苏省间的合作
  双方尽力鼓励已结为友好省的那穆尔省和江苏省开展文化交流。

第二条 教育


  一、(比利时)法语区和中方对在列日大学开办一所孔子学院感到高兴。孔子学院教授中文以及与中国文化和社会有关的课程。由汉办和(比利时)法语区共同颁发证明汉语水平的证书。
  在此计划的框架下,中方将派驻一名汉语教师。
  二、自2006年10月起,(比利时)法语区向北京外国语大学派遣一名法语外教。该教师除授课外,还将参与组织由(比利时)法语区支持的在中国举办的文化活动。

第三条 大型活动

  在未来几年内,几项大型活动将分别在中国和比利时举办,包括围绕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展的文化活动,2009年“欧罗巴利亚-中国艺术节”活动,以及2010年的上海世博会。双方鼓励本国演员和艺术家参加在对方国家举办的上述大型活动,并为此提供便利。
  双方非常高兴比利时雕塑家奥利弗·斯特拜勒的作品《运动员之路》入选2008年北京奥运会雕塑展。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