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5]5号)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东航金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你们报送的《关于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开业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业,核准公司章程,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

  二、同意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其中,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7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7%;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出资26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6.5%;东航金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6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6.5%。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