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夏银行基金托管部徐黎鹰、耿施福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5]51号)
华夏银行:
你行报来的《华夏银行关于申请对徐黎鹰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华银发[2005]154号)、《华夏银行关于申请对耿施福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华银发[2005]155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核准徐黎鹰你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耿施福你行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