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无锡悦家商业有限公司的批复
(商资批[2006]1394号)
江苏省外经贸厅:
你厅 《关于申请设立无锡悦家商业有限公司的请示》(苏外经贸资[2006]40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无锡悦福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无锡悦家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公司投资者宁波乐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其在公司55%的股权转让给家乐福中国控股公司,将其在公司5%的股权转让给江苏悦达南方控股有限公司。
二、转让后,公司转为中外合资企业,投资总额14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在公司注册资本中,家乐福中国控股公司占55%;江苏悦达南方控股有限公司占45%,投资双方按上述比例享有权利并承担责任和义务。
三、公司经营范围是:从事以各类商品(食品、农副产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家用电器、珠宝首饰等)的零售业为主的国内贸易及其相关配套服务,包括代销和寄售(涉及许可证的专项商品的零售须另行报批);自营商品的加工、分级包装;配套餐饮服务及相关服务设施的经营;公司自营商品的进出口;组织国内产品出口;针对国内商户的店铺出租、转租;利用本店设施、物品制作发布广告;以及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和相关业务咨询和劳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