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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5]13号)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的请示》(东证发[2004]6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的股权变更方案。同意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你公司2000万元股权(占总股本的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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