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赵文安等3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4]158号)
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赵文安同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蔚证董字[2004]3号)、《关于郝京春同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蔚证董字[2004]1号)、《关于肖晖同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蔚证董字[2004]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我会对赵文安担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郝京春、肖晖担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无异议。赵文安应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半年内辞去在其他单位的兼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