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6]250号)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资扩股的请示》(西南证券文[2006]81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的增资扩股方案。
二、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815,215,580.46元增至2,336,615,580.46元人民币。核准你公司此次增资扩股中以下持股5%以上的出资单位的股东资格及出资额:
1、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19,000万元
2、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30,000万元
三、你公司应按照我会《
关于证券公司增资扩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1]146号)的有关规定,在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增资扩股工作,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应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我会申请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四、你公司应在重庆市政府的组织协调和我会重庆监管局的监督指导下,于2006年10月31日前彻底解决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问题。
五、你公司增资后,根据《
公司法》相关规定,在公司全额弥补亏损前不得对股东进行分红。
六、你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作后,应尽快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选举产生新的董事会、监事会,确定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确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严格的内控机制。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须报经我会核准。
七、你公司应配合有关方面做好违法违规问题的责任追究工作,涉嫌违规的,应及时报告有关监管机关;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