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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

  七、凡在2001年12月31日之前上市的公司,应于2002年4月30日前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及披露工作。其中,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本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指定报纸上。本所鼓励上市公司在自己的网站或网页上披露年度报告,但披露时间不得早于指定网站。
  在2002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新上市的公司,如在上市公告书中未披露2001年度业绩的,公司应于2002年4月30日前按要求披露2001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八、为避免上市公司年度报告过于集中披露,根据均衡披露原则,本所每日最多安排35家上市公司公布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应按照本所确定的时间,安排2001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并于预约日期披露年度报告。如确系特殊原因,公司需提前或推迟披露年度报告,则必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本所提出书面申请,陈述理由并明确变更后的拟披露日期,经本所批准后公告。本所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申请。
  九、在审议通过2001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上,董事会应对以下事项作出决议并公告:
  1.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若2001年度实际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与2000年年度报告预计的分配政策存在差异,公司应说明差异的情况及原因。
  2.预计公司下一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包括公司分配利润的次数;公司下一年度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公司本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下一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分配主要是采用派发现金还是送红股的形式,并明确现金股息占全部股利的比例。
  3.预计公司下一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次数和比例。
  十、若公司因追溯调整而出现连续三年亏损,签字注册会计师应在审计报告完成后五日内,分别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说明追溯调整的原因、过程及影响。同时,公司也应在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说明追溯调整的情况,如因会计差错追溯调整而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还应在公告中提醒投资者注意退市风险。
  十一、公司应在审计报告出具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并且在董事会依法履行年度报告审议程序后两个工作日内由专人向本所报送以下文件:
  1、2001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打印稿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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