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01年记账式(十五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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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财办库[2001]1005号文的通知,本所就2001年记账式(十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上市交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于2002年1月4日起在本所上市。本期国债面值100元,期限为7年,年利率为3%,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起息日为2001年12月18日,每年的12月18日支付利息(逢节假日顺延,下同),2008年12月18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二、本期国债上市交易的证券名称为“21国债(15)”,证券代码为“010115”,交易数量以手为单位(1手=1000元面值)。
三、本期国债上市当日,行情显示该国债“证券名称”前冠以“N”以示提醒。
四、本期国债为记账式国债,上市后以无纸化的方式进行交易和账面交收。交易市场买卖后债权的增减,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投资人股票账户(或基金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