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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委员会、司法部关于加强小学法制教育的意见[失效]

  7.要爱护珍贵和有益的动物,保护树木、庄稼。
  教育学生爱护有益的动物,懂得珍禽、珍兽或者其他野生动物和森林资源是受国家保护的,不能随便猎取、损伤珍禽珍兽;在禁止渔猎的地区捕鱼、打猎,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竹林、树木,毁坏城镇和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树木,损害地里的农作物或者瓜田、果园中的瓜类、果实、苗圃中的树苗,不听劝阻,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七条、第十二条和《森林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的。
  8.要开展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不看坏书和坏录像片,不赌博。
  教育学生开展文明的、健康的、有益的课外活动,不看坏的书报、录像,不赌博或变相赌博;使他们知道出售、出租业经取缔的反动、淫秽的书刊、画册、图片以及赌博用品,经教育仍不改正,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六条有关规定的。
  9.要尊重通信自由,不私拆、撕毁别人信件和揭取邮票。
  教育学生懂得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不准私拆、毁弃别人的信件或私自揭取邮票。
  10.要相信科学,不参加迷信活动。
  教育学生懂得迷信是愚昧的表现,学习以科学知识解释一些自然现象,不参加迷信活动;使他们知道利用封建迷信活动诈骗钱财,严重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
  11.要建立同学间的正常友谊,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
  教育学生懂得什么是真正的友谊,引导学生分清同学之间的正常友谊和“哥们义气”的区别,知道帮助或包庇违法犯罪的人干坏事是一种犯罪行为,要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不要受骗上当。
  12.要从小学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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