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银行金库行业标准的通知
(银发[2000]219号 2000年7月4日)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省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汇局:
银行金库行业标准,业经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现予以编号、发布。编号和名称如下:
推荐性标准:
JR/T0003—2000 银行金库
以上标准自2001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
(JR/T0003—2000 neqANSL/UL608—1992 银行金库 BANKVAULTS 2000—07—04发布 2001—01—01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前言
本标准为金融行业标准,制订原则与目的是保障货币、金银、国家债券等业务的正常运作,对防御外部侵害及内部作案规定了相应要求。
为了加强对银行金库基本建设管理,更好地体现安全性、适用性、科学性的建库原则,根据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法律、法规,结合发行库、业务库的专业特点,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系属建造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库、业务库的基本要求,任何金融部门或单位兴建、改造发行库、业务库应遵照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提出,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原广东、河南、辽宁、陕西、山东、云南、内蒙、甘肃、江西、河北省分行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宝山、焦秀云、孙乃君、柴红、王川、马士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
银行金库JR/T0003—2000BankVaults
(neqANSL/UL608—199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银行金库及相关建筑物的总体布局、库址选择、主体库房与辅属配套用房建筑标准、安全防范系统标准等。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金库的新建与改建设计。
2 定义
2.1 银行金库bankvaults
指中央银行货币发行库与主要存在于商业银行的现金业务库。
2.2 货币发行库issuancevaul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