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请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专人负责统计、上报工作,于2001年1月15日前将联系人情况表(见附件)报送我局。
四、上报方式:请以电子邮件(e-mail)或计算机软盘、光盘报送;如不具备条件,也可书面报送。我局联系人情况如下:
邮政编码:100810
电子邮件(e-mail)地址:tokou@sda.gov.cn
五、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自行向辖区内设区的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发上报第一类产品注册统计情况的通知。
六、自2001年1月开始,我局将上网公布全国医疗器械注册情况,并按季度发布新的注册情况公告。所有公告的内容将保留至注册证有效期截止日之后,以便各级管理部门和用户监督、查询。此项工作非常重要,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必要的人务、物力,认真按本通知的要求,报送医疗器械注册统计情况,作到全面、准确、及时上报。
附件:
联系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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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
│详细地址│ │
├────┼─────────┬────┬───────────┤
│邮 编│ │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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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性 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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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职 务 │ │
├────┼─────────┼────┼───────────┤
│电 话│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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