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部分股东股权转让的批复
(2000年12月7日 证监机构字[2000] 274号)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司部分股东股权变更的申请报告》(联证字[2000] 1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进行下列股权变更:
1.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沈阳公司将出资额5300万元、珠海经济特区珠光企业集团公司将出资额900万元、中国东北电力集团公司将出资额900万元、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将出资额630万元及上海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将出资额1400万元转让给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2.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将出资额630万元、宝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将出资额270万元及中国三江航天工业集团公司将出资额900万元转让给中国国际航空公司;
3.深圳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将出资额900万元转让给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4.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公司将出资额8000万元变更给上海宝钢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