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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西北地区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

“十五”期间西北地区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
(国家经贸委综合司 2000年12月11日)


  产业结构调整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内容,是“十五”期间西北五省区经济工作中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要立足比较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国家产业政策为依据,以深化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优势企业为依托,以存量资产和企业结构调整为重点,推进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
  一、西北地区工业结构现状和主要问题
  新中国成立5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西北五省区的工业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初步形成了以能源、冶金、化工为主导的工业格局,有色金属、航空、盐化工、石油化工、机械电子、医药以及建材等工业在全国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涌现出一些优强企业,为全国工业发展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加工工业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经济体制的改革,地区工业结构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制约了地区比较优势的充分发挥和工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一)初级产品比重过高,资源利用程度低
  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传统分工格局的影响,西北工业的主体是建立在资源初级开发基础上的,能源、原材料产品比重大,加工深度不够,附加价值低,资源优势尚未真正转化为经济优势。1999年,西北地区规模以上工业的总资产贡献率为4.37%,比全国低1.96个百分点。工业连续多年出现净亏损,亏损面高于全国。
  (二)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专业化协作水平低
  企业规模普遍偏小,缺乏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1999年,西北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实现产值仅为3585.8万元,比全国平均水平少901.4万元。企业间专业化协作水平低,特别是大企业与小企业之间没有形成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大而全”、“小而全”问题突出。
  (三)技术水平较低,开发能力弱
  技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少,相当多的企业设备落后,不能及时得到更新改造,产品单耗高,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同时,科技人才匮乏,信息闭塞,资金短缺,导致企业开发能力弱,产品更新换代慢,市场竞争能力差。
  (四)国有经济比重过高,机制转换慢
  所有制结构不合理在西北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1999年,西北地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78.2%,比全国高33.2个百分点,比整个西部高6.6个百分点。不少国有企业机制转换慢,冗员多,负担重,资产负债率高,企业活力不足。大量资不抵债、严重亏损的企业不能及时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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