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济日报》和《光明日报》享受出版物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济日报》和《光明日报》
享受出版物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0]101号 2000年12月25日)


  《经济日报》和《光明日报》是中共中央宣传部管理的报刊,属于享受宣传文化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据此,同意对《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按照《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6]78号)的规定,享受出版物增值税先征后退的政策。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