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快农业税收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征管工作水平。要不断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新形势,把推进农业税收征管信息化作为理顺农业税收征纳关系、规范征管行为的重要手段,加快农业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步伐,有组织、有计划地探索开发农税征管软件,基本实现基层由手工操作向计算机操作管理的过渡,为基层征收机关提高征管水平和工作效率,实行依法治税打下坚实的基础。总局拟在年内适时出台基层农业税收征管信息化的方案和意见,以指导各地农业税收征管信息化工作的开展。
四、认真落实农业税收各项政策规定。加强对农业税收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坚持依法治税,依率计征,防止征过头税和税费混征,切实做到依照税法规定组织完成收入任务,在完成收入任务的同时正确执行税法。要加强对农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和收入的分析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农业税收各项政策规定的有效落实。
(二)认真落实农业税减免政策规定,做好灾区农业税减免工作。各要针对2000年农业税特大灾歉减免下达较晚的实际,抓紧做好落实工作,确保减免税款按规定及时落实到受灾农户,严禁截留挪用。总局拟于二季度,组织各地开展农业税减免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
(三)规范执法,坚决杜绝平摊农业特产税的错误做法。近年来,各平摊农业特产税的现象有所遏制,但确实仍有一些地方存在平摊征收问题。对这种平摊征收的错误做法,各级征收机关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基本方针,从维护党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坚决防止平摊征收现象的再度发生。
(四)继续贯彻实施新的《
农业税收会计制度》和《
农业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要根据农业税收征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和完善《
农业税收会计制度》和《
农业税收票证管理办法》,保证新的会计制度正确执行和全国统一的票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总局将在年内适时组织进行全国会计制度和票证管理办法专题检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有关规定,督促各地严格执行新制度办法的各项具体规定。
五、加强农业税收征基础工作,努力改善征管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