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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项目中期督导情况的通报

  4.大骨节病活跃病区、克山病病区调查和防治项目。四川省已完成了广元、阿坝等市(州)共 8个县的大骨节病活跃病区的现场调查项目工作,收集了调查点的基础资料,拍摄7-13岁儿童右手X线片4076张,采集儿童发样160份。山东省已完成克山病防治项目病情调查任务的50%。
  二、经验和成绩
  (一)政府重视,部门配合,是完成项目的关键。部分项目省、市、县级专门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卫生、财政、教育、广播电视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积极落实项目配套资金,确保了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是完成项目的保证。部分项目县、乡逐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项目工作纳入了政府目标管理,实行年终考核。湖北省建始县还实行了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改建户的“三包”责任制,实行年终考核奖惩。
  (三)公开透明,群众监督,是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部分项目县、乡、村将改炉改灶情况(特别是资金使用情况)张榜公示,如湖北省建始和秭归县还将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资金的使用、项目户的名单)在政府网页上公开,建立了群众监督体制,收到良好效果。
  (四)加强健康教育,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是完成项目的基础。多数省份通过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转变群众的防病观念,促使群众积极自筹资金,主动参与到项目实施中来。如四川、湖北省部分县改炉改灶项目户自筹资金达200~ 600元,不仅解决了项目资金的不足,更重要的是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到项目实施中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三、问题与困难
  (一)未能充分发挥项目领导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各督导省份虽逐级成立了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但部分地区的项目领导机构(如重庆市、新疆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个别市、县)未能充分发挥对项目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督促力度不够。部分省的项目资金长期未能协调到位。
  (二)中央补助专项资金下拨迟缓。重庆市、湖北省财政部门在7月中旬才开始下拨资金;青海省财政部门7月下旬,才将1/3的经费划拨到省卫生厅;新疆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山东省财政部门至今尚未下拨经费;山东省个别项目县,甚至未将2004年度中央补助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项目经费拨付到位。由于项目经费到位迟缓,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各级项目实施单位的工作进度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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