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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九)以统计制度改革推动社会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基层工作创新。建立统计监测系统和相应的制度规范,探索统计工作的社会监督机制。继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工作调查。加强和改进目标管理责任制, 逐步形成科学有效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评估制度。对信访工作规范化管理试点进行验收评估,推进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发规司、办公厅、监察局负责)

  四、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

  (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把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切实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做好相关支农、惠农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协调,采取有力措施,遏制部分农村地区生育水平反弹的势头。召开全国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 。(办公厅、政法司、宣教司负责)

  (十一)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 继续做好机构和队伍稳定的工作,大力推动行政部门、服务机构、自治组织、群众团体目标一致、上下互动、信息共享、运转高效的科学管理格局的形成。落实《"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启动第三期流动服务车项目,组织召开全国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项目表彰会议 。(财务司、科技司、人事司负责)

  (十二)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加强宣传教育,坚持依法管理,深化优质服务,完善利益导向,切实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和生育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举办"人口发展与公共服务高层论坛 "。(宣教司牵头)

  五、推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技创新,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十三)继续深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工程,开展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活动。努力提高综合避孕率和长效避孕率,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推进国家生殖健康产业服务中心及产业基地建设,筹备组建部委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加强科技专家委员会工作,筹组生殖健康产业协会,举办第四届全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博览会 。(科技司牵头)

  (十四)全面启动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研究制定出生缺陷干预工作规范。联合有关部门,对影响出生缺陷的生物遗传、社会环境、不良生活方式等重大危险因素进行研究、评估和干预。指导"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加强避孕药具质量监控。召开全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经验交流会 。(科技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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